「教育消費支出調查」摘要表

檔案編號A4120

     

教育部

承辦單位

教育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77365760

核定機關及文號

行政院主計總處1131112日主普管字第1130401471號函

調查類別

指定統計調查

指定編號

21

調    沿 

本調查係98年首次辦理,原個人部分採按季辦理,99年起則為每半年調查一次,又於102年起改為每3年調查一次,調查年按學期調查。105年起採分年調查,每4年調查一輪,一學年度調查一次,111年起改為幼兒園每5年調查一次,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依序3年輪替一次,一學年度調查一次。

按年蒐集臺閩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及2-5歲幼生在學校(幼兒園)教育及校(園)外學習之花費情形。明瞭國內整體教育消費支出狀況及供國民所得推計民間消費與教育施政參據。

調查時期

資料標準期

靜態資料:以6月底及12月底為準。

動態資料:以1-6月及7-12月期間為準。

調查實施期間

調查年4月中至715日止

調查週期

每學年

調

臺閩地區各區域

調

幼兒園2-5歲幼生,與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在學學生。

調

各級學校校別資料檔

母體單位數

()數及人數

幼兒園:約6,996園及57.0萬人;

國小:約2,396校及114.5萬人

國中:約953校及59.3萬人

高級中等學校:約510校及52.3萬人

二段式抽樣

樣本單位數

()數及人數

幼兒園:約265園及3,800

國小:約338校及3,706

國中:約280校及3,800

高級中等學校:約225校及3,800

調

郵寄、網路填報為主,電訪為輔。

填表

受訪者(學校、學生)

調查組織系

教育部統計處 委託廠商 受查單位

調查主要項

1.學校問卷:調查學校之教育經費收入,如學費、雜費及代收代付()費等。

2.學生問卷:調查學生個人之教育消費支出,如學習類科、藝文活動學習費用等。

調     

     

根據調查結果編製統計表,撰寫統計分析。

出版刊物名稱

教育消費支出調查(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