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支記帳調查」摘要表
檔案編號:A281D
主 辦 機 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承辦單位 |
行政院主計總處地方統計推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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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49)239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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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機關及文號 |
行政院主計總處 110年9月22日 主普管字第11004011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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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類別 |
指定統計調查 |
指定編號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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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沿 革 |
1.本調查源自43年薪資階級家庭調查,嗣後於48年及52年各舉辦一次「都市消費者家計調查」, 2.53年起則擴大辦理全省性家庭收支調查,民國55年起改為每兩年調查一次,至59年後改為按年辦理,同年因臺北市改制,該市調查改由該市主計處自行辦理。 3.68年高雄市改制,該市之調查改由該市主計處自行辦理。 4.88年因省府組織精簡,原省府辦理部分移由行政院主計處主辦,惟北高二市仍由該市主計處自行辦理,臺灣地區資料之彙總、編製報告由行政院主計處負責。 5.101年起因政府組織調整,行政院主計處改制為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配合縣市升格或改制為直轄市,目前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直轄市政府主計處分別按年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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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 與 用 途 |
了解全體家庭之消費支出狀況,作為編製重要社經統計之參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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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時期 |
資料標準期 |
靜態資料:調查月月底數字 動態資料:調查月全月累計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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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實施期間 |
調查年全年 |
調查週期 |
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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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與對象 |
調 查 範 圍 |
臺灣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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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對 象 |
居住於國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及其所組成之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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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樣與調查方法 |
母 體 來 源 |
戶籍登記資料檔 |
母體單位數 |
約897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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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樣 方 式 |
立意抽樣法(長期追蹤調查) |
樣本單位數 |
約1,433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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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方 式 |
留置帳簿請記帳戶逐日逐筆記帳 |
填表者 |
記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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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織系統 |
各縣市政府主計處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行政院 →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
調查員 → 受查單位 主計總處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臺南市政府主計處
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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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主要項目 |
1.家庭戶口組成 2.家庭設備及住宅概況 3.收支(總收入級距、非消費支出及消費支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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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統 計 重 要 結 果 |
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後供家庭收支統計、國民所得統計及物價統計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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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名稱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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