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調查」摘要表
檔案編號:A0352
主 辦 機 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承辦單位 |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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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23803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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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機關及文號 |
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 11月 11日主普管字第11304014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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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類別 |
指定統計調查 |
指定編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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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沿 革 |
本調查自51年由臺灣省政府社會處開始勞動調查制度之研訂;於民國52年10月起,正式辦理勞動力調查工作,每年按季舉辦4 次,自67年起移由行政院主計處負責辦理,除改進抽樣設計,將按季調查改為按月調查外,並附帶辦理各項專案調查;67年更名為「人力資源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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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 與 用 途 |
蒐集臺灣地區人口之質、量、勞動力特性及其就業與失業狀況、以及非勞動力構成等基本資料,以明瞭人力供應情形、勞動力就業狀況及人力發展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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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時期 |
資料標準期 |
調查月含15日之一週(星期日至星期六)為資料標準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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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實施期間 |
資料標準週之次日起7日內為調查實施期間;資料標準週之第4日起4日內,開放受訪者自行上網填報。 |
調查週期 |
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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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與對象 |
調 查 範 圍 |
臺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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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對 象 |
設籍於臺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內之普通住戶與共同事業戶戶內年滿15歲,自由從事經濟活動之民間人口(不包括武裝勞動力及監管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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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樣與調查方法 |
母 體 來 源 |
年終戶籍村里別統計資料檔 |
母體單位數 |
約919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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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樣 方 式 |
分層二階段隨機抽樣法 |
樣本單位數 |
約21,450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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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方 式 |
面訪、電訪及網路填報 |
填表者 |
調查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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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織系統 |
行政院主計總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計處→基網調查員→受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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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主要項目 |
1.一般概況:戶內人口數、戶內成員與戶長之關係、性別、出生年月日、婚姻狀況、在學與否、受訓狀況、教育程度及是否曾(已)自公民營機構退休等。 2.就業者:行業、職業、從業身分、每週工作時數及有工作而未做之原因等。 3.失業者:失業前之行業、職業、從業身分、失業原因、失業期間及找尋工作之方法等。 4.非勞動力狀況:包括求學及準備升學、料理家務、高齡、身心障礙、傷病或健康不良、賦閒及其他。 5.現住外縣市者之實際居住所在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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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統 計 重 要 結 果 |
除按各調查項目,如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及行職業等交叉陳示外,並按各調查項目建立歷年統計表及縣市別重要勞動統計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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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名稱 |
人力資源統計月報(電子書);人力資源統計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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