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運用調查」摘要表

檔案編號:A035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承辦單位

國勢普查處人力調查科

聯絡電話

02-23803606

核定機關及文號

行政院主計總處 110414日 主普管字第1100400465

調查類別

指定統計調查

指定編號

11

調    沿 

本調查自67年起每年5月隨同人力資源調查附帶辦理。

本調查係為明瞭臺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勞動力運用、移轉及就業、失業狀況等短期變動情勢。規劃人力政策、推動職業訓練、輔導就業服務之參據。提供產業界企劃經營及學術研究應用之參考。

調查時期

資料標準期

靜態資料標準日:5月含15日之一週(星期日至星期六)為資料標準週。

動態資料標準期:以調查表所訂期間為準

調查實施期間

資料標準週之次日起10日內

調查週期

每年

範圍與對象

調 查 範 圍

臺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

調 查 對 象

設籍於臺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之普通住戶與共同事業戶戶內年滿15歲,自由從事經濟活動之本國籍民間人口為對象(不包括武裝勞動力及監管人口)。

抽樣與調查方法

戶籍村里別統計資料檔

母體單位數

883萬戶

分層二階段隨機抽樣法

樣本單位數

21,000

調

基層統計調查網;面訪

填表

調查員

調查組織系

行政院主計總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計處→基網調查員→受查單位

調查主要項

1.就業者

2.失業者

3.非勞動力

4.子女數

調     

     

按各調查項目,如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勞動力狀況及地區別等交叉陳示。

出版刊物名稱

人力運用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