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第1次試驗調查」摘要表
檔案編號:
A025P
|
主 辦 機 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承辦單位 |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 |
|||
|
聯絡電話 |
02-23803580 |
|||||
|
核定機關及文號 |
行政院主計總處114年 9月12日主普管字第1140401236號 |
|||||
|
調查類別 |
一般統計調查 |
指定編號 |
- |
|||
|
調 查 沿 革 |
43年首次辦理,迨50年為因應施政參考需要,再度舉辦,此後即每隔5年舉辦1次。前6次普查均由臨時成立之普查機構辦理,嗣為使普查經驗得以累積,乃於72年7月,由行政院主計處增設第四局為專責機構負責策劃與辦理。101年2月組織改造,「行政院主計處」更名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時「第四局」更名為「國勢普查處」。105年普查名稱由「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更名為「工業及服務業普查」。116年預定辦理第15次普查。 |
|||||
|
目 的
與 用 途 |
為規劃「11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爰於普查正式實施前辦理本試驗調查,以測試普查問項與問卷設計之妥適及周延性,掌握調查表件完備及適用程度,期順利推動普查作業。 |
|||||
|
調查時期 |
資料標準期 |
靜態資料:113年12月31日。 動態資料: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
調查實施期間 |
114年10月7日至12月31日 |
調查週期 |
每5年 |
|||
|
範圍與對象 |
調 查
範 圍 |
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彰化縣。 |
||||
|
調 查
對 象 |
從事工業及服務業之企業單位。 |
|||||
|
抽樣與調查方法 |
母 體
來 源 |
工業及服務業母體資料檔 |
母體單位數 |
約146萬家 |
||
|
抽 樣
方 式 |
立意抽樣法 |
樣本單位數 |
約280家 |
|||
|
調 查
方 式 |
派員實地訪問為主,郵寄為輔。 |
填表者 |
負責人或其指定人、調查員。 |
|||
|
調查組織系統 |
行政院主計總處→各縣(市)政府主計處→訪問員→受訪者 |
|||||
|
調查主要項目 |
普查表適用各行業,項目為基本概況、主要產品或經營項目等;餘按行業特性,分別設計6式專屬調查表,項目為財報明細項目、國內、外存貨及存料明細項目等。 |
|||||
|
調 查 統 計 重 要 結 果 |
彙整試查縣(市)工作檢討報告,並研擬因應措施。 |
|||||
|
出版刊物名稱 |
無 |
|||||